编织袋的外观质量和允许偏差每批随机抽取30条样袋中有26条及其以上符合6.1和6.2要求,即判定检验合格,否则为不合格。放弃了按GB/GT2828中的批量范围中样本大小的合格判定数Ac和不合格判定数Rc。
30条样品编织袋中有26条及其以上合格即判定检验合格,合格比例数为26/30-86.66%。它接近于原标准的一次正常抽样方案、一般检查水平为I,接收质量限(AQI)为6.5时的批量范围50l—1200条。
如果按原标准批量范围在35001—150000,应当抽检200条,179条及其以上合格即判定检验合格,合格比例数为179/200-89.5%。由此可见,新标准对批量范围较大时,如同样一批15万条,本标准的合格率降低了2.84%,抽样减少了6.66倍。其优势是减少了抽样量,其劣势是增加了不合格的风险(尽管合格率降低了2.84%)。